2022-10-12
據悉,《重慶市城市供水節水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于今年12月起施行。相關負責人表示,城市供水節水事關城市運行安全,通過修訂地方性法規的方式予以固化,有利于更加有力地做好城市供水節水這項民生保障工作。
在供水方面,《條例》要求城市供水要保證連續穩定用水,且要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,提供查詢用水業務辦理、用水量、水質、水價和水費信息;在水質安全保障方面,規定城市供水企業應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,加強水質檢測能力建設,確保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。
在新區建設、舊城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時,《條例》提出,應按照相關規定配套建設雨水利用和再生水利用設施。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項目,應制訂節水措施方案,配套建設節水設施,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,進一步強化節水設施改造和節水“三同時”制度。
針對高耗水行業,《條例》要求制訂行業用水定額,從嚴控制鋼鐵、火力發電、選煤、洗浴、洗車、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,推廣循環用水技術、設備與工藝,降低用水消耗,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,并逐步實現分級用水大戶管理制度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